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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上的奧秘
2002年4月22日,鐘山區(qū)政府辦公室批復恒遠公司使用480畝土地整整一周后,鐘山區(qū)國土資源局為恒遠公司辦理了兩個土地使用證,證號分別為:“鐘國用(籍)第020221號”,恒遠多孔磚廠用地,面積202.57畝;“鐘國用(籍)第020221號”,花苑小區(qū)用地,面積281.1畝。
這兩個項目的用地面積總計483.67畝,與鐘山區(qū)政府辦公室批復面積相當。
據時代周報調查,3個月后,六盤水市國土資源局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六盤水市實施城市總體規(guī)劃第一批建設用地的批復》(黔府函【1999】319號文),以及鐘山區(qū)政府辦公室(鐘府辦復【2002】6號)批復文件,也為恒遠公司辦理了一個土地使用證。
該土地證為市土國用(籍)字第20021465號,面積61.87畝。來自六盤水市官場人士的舉報稱,這個面積是批復明確的480畝的超過部分,是恒遠公司憑政府批復文件套取而來,屬于典型的非法占地。
以上人士更加質疑的是,國土部門為恒遠公司辦理的國土證上,還隱藏了“奧秘”。
恒遠多孔磚廠土地的用途明顯應為“工業(yè)”。2003年1月因修建鐘山東路占用恒遠公司土地,鐘山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國土資源分局將原“鐘國用(籍)第020221號”土地證(多孔磚廠用地)收回注銷,重新為其頒發(fā)了三個土地證,土地總面積與收回注銷的土地使用面積吻合。
幽微的是,以上三個土地證上的“土地用途”一欄沒有顯示為“工業(yè)”,而和花苑小區(qū)土地證上一致,都標明是“綜合”。
“這其實是更改了用地性質。”多年來專注于土地案的重慶金牧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巫云德表示,綜合用地一般是指同一宗地包括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業(yè)、住宅用地,科研設計、辦公用地等。早在2001年,新的全國土地分類標準出臺后,在實際操作中不再采用“綜合用地”這一類別。
從國務院有關法規(guī)來看,“綜合用地”與“工業(yè)用地”是并列使用的,也至少能確定“綜合用地”不等于“工業(yè)用地”。在巫云德看來,六盤水有關國土部門當時不應把“綜合用地”和“工業(yè)用地”畫上等號。
根據用途不同,土地出讓的最高年限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而具體改變土地用途的方式,必須先經城市規(guī)劃部門同意,然后要采用“招、拍、掛”的程序。巫云德指出,由工業(yè)用地改變?yōu)榫C合用地,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還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六盤水官場舉報人士透露,國土部門將恒遠公司202.57畝土地的用途,由工業(yè)擅自改為綜合,背后是官商勾結,蓄意為之。這為恒遠多孔磚廠2007年停產拆除后,所占土地直接納入房地產開發(fā)鋪平了道路—不需經任何程序,不補交出讓金,也未重簽使用權出讓合同。
六盤水市國土資源局法制科人士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亦明確表示,綜合用地可直接用于商業(yè)、住宅開發(fā),“不用補交出讓金”。
當?shù)匾患业貎r評估公司負責人表示,恒遠公司地塊目前已屬商用一級,其基準地價已躍升至每畝500多萬元。依次計算,恒遠公司僅在多孔磚廠202.57畝土地,就出讓金一項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高達10億余元。
此外,時代周報調查發(fā)現(xiàn)在恒遠公司有關土地檔案中,存有兩份六盤水市國土資源局“市土國用(籍)字第20021465號”土地證。兩證格式一致,內容大體一致,但其中一證的“用途”欄用打印體寫明為“工業(yè)”;另一證在同一欄則變?yōu)槭謱戵w的“綜合”,并加蓋“六盤水市國土局更正專用章”。
內部舉報人士據此懷疑這是六盤水市國土局有關人員擅自涂改恒遠土地用途的“罪證”。但該說法至今尚未得到六盤水市國土局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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