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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府日前正式出臺《省人民政府關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規定》明確,將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通過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下放行政管理權限、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壓縮辦事時間、精簡評比達標表彰和節慶活動等方式,用3年時間實現與周邊省份相比行政審批事項最少、事業性收費項目最少。
“此《規定》的出臺,其目的是為了改進政府工作,提高推進力、執行力和公信力。通過簡政放權營造更加良好地發展環境、提升服務打造讓人民滿意的政府,改進作風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規定》內容明晰、有時間表、有規定動作,很實在。但問題的關鍵還在落實,尤其是基層的落實。”這是長期在不同場合呼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改善投資環境的貴州省工商聯副主席、中國社科院特聘研究員、中國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貴州公司總經理徐琨的反應。
他舉例說到,某些廳局的行政審批是減少了,而一但企業前往辦事就得先到這些廳局下面的協會先“報到”,交些不同名目的費用“通行”自然是少不了了。一些職能部門把已經取消的審批事項變換成非許可審批、備案制、核準制、核驗制或行政許可授權等形式,并由部門為業務主管單位的行業協會來進行審批。而一些下放到縣一級的審批權限,流程和內容不減反升,使審批越來越難。
《規定》提出,2013年,貴州省直機關繼續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由357項減少到300項以內,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89項減少到30項以內;全省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由112項減少到70項以內,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平均辦理時限在法定時限基礎上壓縮50%;省級行政審批事項上網審批的不少于20%,2015年不少于60%;省政府各部門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由55項減少到40項以內;需要投入財政資金的各類節慶活動和研討會、論壇數量壓縮50%以上;設有政務服務中心(辦事大廳)的14個省政府工作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一律納入中心辦理,并充分授權,確保在中心辦得成事;壓縮行政經費5%,省本級節約6000萬元,市(州)級節約2億元,縣級節約7億元,用于支持全省義務教育和職業教育。
記者注意到,該《規定》明確賦予該省貴安新區和3家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與經濟活動密切相關的部分省級行政管理權限,并制訂和公布委托下放的管理權限目錄。對省級重大項目實行土地直供,將有關土地、規劃等審批審查工作以交辦、委托等方式交由市縣辦理,并與下放的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權限配套。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或由地方實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下放。糾正“放責不放權”和“一放了之”的問題,省級審批部門要承擔與其職權相適應的責任,基層監管部門原則上只承擔相應監管責任,審批事項下放部門要提供培訓、指導等服務并加強監督。
與此同時,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受理事項非因法定事由超過法定時限未辦結的,除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的事項外,實行“超時默認”,一律視為申請人已經取得行政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清理審批事項的前置性審查,杜絕互為前置條件的審批。對聯審、聯辦的事項,有關部門未按規定參加聯審會、聯合踏勘的,實行“缺席默認”,一律視為同意申請人申請,并在5個工作日內補辦有關手續。簡化為民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辦事流程,擴大當場辦結、即時即辦的范圍。
此外,《規定》還明確,將強化對部門的行政效能監察,把各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財政資金收支等統籌納入電子監察范圍,對違規行為實行網上警示和問責;強化對部門行政首長的效能問責。重點對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法定程序亂決策、亂作為,在發生重大事件時拖延懈怠、推諉塞責,瞞報、虛報、遲報重要情況、重要數據,治政不嚴、管理不力等瀆職失職行為;強化對部門處長的作風監察。出臺“處長禁令”,嚴禁插手基層權限范圍內的政務、事務,嚴禁無法定事由拖延或拒絕辦理職責范圍內的事項,嚴禁利用職權與中介機構串通謀利,嚴禁以各種名義收取評標評審勞務費用,嚴禁上班時間、會議期間、下基層檢查和考察調研期間打麻將。
據了解,貴州省政府督查室、省監察廳要把這一規定的執行作為經常性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記者 管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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