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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為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祥和、平安的新年,連日來,天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轄區內聯合運管、消防等部門針對運載、攜帶煙花爆竹的中小型客、貨運車輛開展專項整治。

整治行動中,天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采取固定設卡的方式,多部門聯動加強對進入轄區的煙花爆竹運輸車輛和各類貨運車輛例行檢查。在檢查中,仔細查驗煙花爆竹的采購憑證和相關運輸證明,一旦發現有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或其他爆炸物品,將按相關規定一律查扣違規車輛。2月4日,在進行檢查時,發現有兩輛汽車其車廂座位及后備箱內裝有大量煙花爆竹和少量煙酒的情況。據當事人供述,其通過熟人介紹,購買了較多數量的煙花爆竹,以備后用。經查兩車駕駛員并無《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也沒有運輸煙花爆竹的資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相關規定。目前,天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已對未經批準運載危險物品的車主罰款,并將車輛和危險品已移交給轄區派出所處理。


據統計,目前整治行動共檢查各類貨運、客運車160余輛。
交警提示:煙花爆竹產品具有特殊的危險性。此類產品的運輸也極具危險性,必須用專門的特種車輛來裝載和運輸,我們簡稱此類車輛為煙花爆竹防爆車。駕駛員朋友們要充分認識到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違法性、危害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識。(龍洪舟 龍登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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