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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白酒小作坊套上“緊箍咒”
貴州省食藥監局規定:只能生產固態法白酒,不得外購原酒或用酒精加工
多彩貴州網訊 近日,貴州省食藥監局發布了《貴州省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督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非法勾兌、濫用食品添加劑、虛假標識等違法行為,規范白酒生產秩序。其中對于白酒小作坊,更是明確“只能生產固態法白酒,不得外購原酒或食用酒精生產加工白酒,嚴禁使用工業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
通知規定,白酒小作坊銷售預包裝白酒的,應當加印或加貼標簽標識。其中,標簽標識信息應包括白酒小作坊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有效聯系方式、原輔材料、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警示語等,包裝物不得有毒有害,污染白酒。
臨近春節銷售旺季,相關部門對白酒業的監管愈發嚴厲,白酒小作坊、散裝酒成重點監管對象。“小作坊自我約束力較差,為牟利常以低成本購入不合格酒精,這種酒甚至可能威脅到食用者的身體健康。”一位張姓業內人士表示。不僅如此,有的小作坊還以次充好,假冒“品牌酒”,對市場秩序造成了破壞。
針對類似情況,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白酒小作坊應當定期對其生產的白酒,委托有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建立進貨查驗、原輔材料、生產過程、產品銷售數量流量等相關記錄,記錄信息至少保存兩年。此外,白酒小作坊負責人應當每年接受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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