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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告示牌還寫道:"此處失足婦女已被拘留!你已進入監控區域,請不必再來此閑逛、游蕩,否則將拍照曝光!""舉報組織賣淫團伙,重獎!""房東提供賣淫嫖娼場所,拘留!"告示還留有舉報電話,落款為金雞派出所。
有媒體撥打告示上的舉報電話,對方自稱是金雞派出所工作人員,告示牌是派出所最近在金雞路附近立的,目的是整治賣淫嫖娼。
此事在網絡引起熱議。11日下午,南康區委網信辦工作人員對九派新聞回應稱,該告示牌的確不妥,已經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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