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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法院執行局干警將被執行人帶走

2月7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天柱縣法院接舉報線索,被執行人龍某某在縣城出現,執行局干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其控制,并拘傳至法院。面對強大執行壓力,被執行人龍某某履行了13800元案款,給新的一年開了一個好頭。

2月10日,天柱縣法院接舉報線索,被執行人孫某某在縣城某酒店出現,執行局干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其控制,并拘傳至法院。面對強大執行壓力,被執行人龍某某聯系其朋友當場兌現完畢18843元案款。

2月11日,天柱縣法院接舉報線索,被執行人楊某某在縣城出現,執行局干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其控制,并拘傳至法院。面對強大執行壓力,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案款10000元后,被執行人得到申請人諒解,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分期履行下欠兌現款,至此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2月11日14時30分,天柱縣法院接舉報線索,被執行人潘某某在縣城出現,執行局干警立即趕到現場將其控制,并拘傳至法院。面對強大執行壓力,被執行人潘某某當場支付6000元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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