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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臺江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因被告主動履行給付義務,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
被告唐某與張某某是親戚關系,2018年6月初,因被告唐某裝修需要向原告張某某購買鋁扣板,共計金額1950元。經原告張某某多次催促后,被告唐某均未能支付原告張某某該款項。雙方于2021年3月4日再次核實所欠金額后,被告于當日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并約定使其利息。之后被告于2021年10月支付了1000元,現尚欠原告張某某950元,經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能支付。原告于2022年中旬訴至臺江法院,經該院訴訟服務中心訴前調解委員會法官電話聯系唐某,唐某表示錢也不多,大家都是親戚,希望原告再寬限一個月的時間,自己會一次性付清。法院在征得原告張某某的同意下,綜合考慮后決定寬限被告一個月的履行期限。不到一個月后,被告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950元支付給原告,為此,一樁多年的小買賣糾紛終于得以解決。
近三年來,因受疫情影響,當事人收入減少,類似于一些民間借貸、金融借款、買賣合同等糾紛數量增多。一直以來,臺江法院在加強訴源治理工作中,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過程采取多樣性化解方式,既依法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又為雙方當事人節約訴訟成本,更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鄰里和睦,得到了法律效果及社會效果的統一。(龍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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