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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吳某與被執行人尚某某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經岑鞏法院判決,尚某某應支付吳某某住宿費9900元。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尚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吳某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電話聯系尚某某,并到其住所進行尋找,均無法聯系到尚某某。鑒于尚某某的拒執行為,岑鞏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通過該院微信公眾號、抖音賬號對被執行人尚某某進行“失信曝光”。

就在發布信息當天,被執行人尚某某竟“奇跡般”聯系上執行法官,此時,尚某某對應履行的義務還抱有一絲逃避執行的想法,想與執行法官“斡旋”,詢問是否能先撤銷“曝光”然后再履行案款?結果遭到執行法官義正言辭的拒絕。迫于壓力,尚某某最終答應立即籌錢將履行案款,4月7日,尚某某來到法院,將9900元案款履行完畢。(楊明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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