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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錦屏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電信網絡新型犯罪案件,進一步深化打擊了收販“兩卡”人員的不法活動。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王某、謝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活動,為獲取非法利益,三名被告人相互邀約和介紹后,將本人持有的銀行卡以及微信、手機等提供給楊某某(已被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使用,為其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中王某某為網絡犯罪提供幫助7張銀行卡,王某為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6張銀行卡,謝某為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6張銀行卡,這些銀行卡均為網絡犯罪違法活動提供支付結算。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某、王某、謝某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罪名成立,依法應當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等。法院依法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至四千元,同時追繳相關違法所得。
錦屏法院通過本案的審理,達到了審理一件震懾一片的效果,為從源頭遏制違法犯罪活動生存空間,加強預防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社會風氣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官寄語:生財需有道,不要為了蠅頭小利以身犯險,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同時一定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等,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損失。(楊天明 彭泰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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