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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老婆,賠償金是我的。”
這是黔東南州黃平縣法院平溪人民法庭庭審上的一幕。

母親楊某在務工途中不幸遭遇車禍身亡,由此獲得一筆死亡賠償金,因就母親賠償金如何分配無法達成協商,兄弟二人與繼父對簿公堂。近日黃平法院平溪人民法庭審理了這起因死亡賠償金引起的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
【案件回顧】
原來張某鈞與張某欽的母親楊某與其父因夫妻之間感情交流日漸減少,最終雙方于2008年協議離婚。離婚后,在2019年與譙某相識后,感情升溫并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可在2021年的一天,楊某在浙江省某地務工時發生交通事故身亡,經當地法院審理后肇事者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共獲賠28萬元, 現金支付11萬元,轉賬支付13萬元,以上款項保存于二原告舅媽處。
而后,雙方在一同安葬楊某后,就其死亡賠償金分配問題,兄弟二人遭到繼父譙某的拒絕,雙方為此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兄弟二人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紙訴狀將其告至法院,請求法院對此賠償金24萬進行判決。
本案雙方矛盾焦點在于已故楊某的死亡賠償金分配一事爭議不斷,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在聽取雙方當事人陳訴后,首先考慮到楊某的死亡對生母吳某所帶來的情感傷害較深,同時結合原被告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親疏遠近等情況綜合考慮。最終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協議,首先保障被扶養人吳某(系兄弟二人的外婆)的生活費4萬元,其次扣除安葬中的花銷,剩余的賠償金由張某鈞、張某欽、吳某、譙某平均分配。至此一場死亡賠償金“爭奪大戰”由此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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