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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11月4日,丹寨法院執行局分管副院長和案件承辦法官親自前往丹寨縣排調鎮黨早村,為因交通事故受害的祖孫倆共送去65440元司法救助資金,二位申請人得到全額救助,全面彰顯司法關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幸福感。
2012年10月18日,被執行人楊某某駕駛車輛從排調鎮乘載8名成人及1名幼兒(楊某開)從排調鎮開往黨早村途中行至陡坡時不慎車輛滑出道路翻下深谷河道中,經鑒定楊某明、楊某開均為八級傷殘,楊某某因此受到刑事處罰。后經本院調解被執行人楊某某自愿于刑滿釋放后一年內賠償楊某開經濟損失38054元,賠償楊某明27386元。
2021年9月,申請人楊某明、楊某開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經對被執行人楊某某的全部財產進行查詢,被執行人服刑多年,生活困難,無財產可供執行。考慮到申請人一家為建檔立卡貧困戶,自交通事故發生后楊某明長期服藥治療,現鑒定為“四級殘疾”;楊某開現讀小學,全家生活來源均依靠楊先明之子在外務工,經承辦法官向院領導請示,法院相關負責同志親自前往排調鎮黨早村進行調查,經核查雙方條件確實符合司法救助范圍后,院黨組及時將相關情況向縣委政法委和上級法院匯報。經多方努力,本院以最快速度向楊某明祖孫發放司法救助資金6.5萬余元。
11月4日,分管副院長及承辦法官前往楊某明、楊某開家中,將“暖心錢”及時送到他們的手中。“感謝黨和政府的關懷,感謝人民法院給我們申請救助金,謝謝你們!”申請人激動向法院干警連聲道謝。
多年來,在縣委和上級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丹寨法院一直心系百姓疾苦,一邊解決執行難,一邊為百姓送去司法溫情,積極主動為困難當事人申報國家司法救助,有效幫助各類當事人緩解生活困境,不斷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還讓他們感受到司法關懷,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蔡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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