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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岑鞏縣人民檢察院來了一位客人,他雙手拿著一面印有“用法律教育孩子 用愛心呵護青春”的紅色錦旗,對前來接待他的未檢檢察官說:“感謝岑鞏檢察院的檢察官,給予我的孩子重新回到學校讀書的機會,我一定會好好教育他,讓他繼續努力學習,在今年高考中以優異的成績回報大家......。”
這位客人是岑鞏縣人民檢察院曾經辦理的一起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父親,他因檢察機關依法對其兒子周某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后,檢察官還一直關心和教育他,幫助其走向正確的人生道路,專門送來錦旗表達感激之情。事情還得從2019年2月說起,周某某與吳某某雙方因發生口角矛盾而發生動手打架,周某某用事先準備好的一把西瓜刀將吳某某臉部砍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岑鞏縣人民檢察院受理該案后,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就民事賠償進行調解。最終,周某某賠償了吳某某相應的經濟損失并取得其諒解。岑鞏縣人民檢察院鑒于周某某系在校學生,有認罪悔罪態度,并具有自首、作案時系未成年人等從輕處罰情節,決定對周某某作附條件不起訴。周某某在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內,遵守規定,并接受矯正和教育,岑鞏縣人民檢察院于2019年10月8日決定不起訴。該案作出不起訴決定后,負責該案的未檢檢察官仍多次到周某某的家中了解其生活和學習情況,并進行心理疏導和教育,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使其從厭學的狀態變得努力學習,并即將完成高中學業。
2018年以來,岑鞏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共作出附條件不起訴8人,通過在考驗期內對其矯正和教育,附條件不起訴8名未成年人的日常表現明顯好轉,依照法律規定,均作出不起訴決定,使其重新回歸社會。通過附條件不起訴的作出,不僅挽救了一個又一個的涉罪未成年人,也挽救了一個又一個和諧的家庭,通過執法辦案深入推進社會綜合治理,有力維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社會大局穩定,有效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楊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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