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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宋清福對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進行部署安排


岑鞏縣公安局組織民警對轄區河段水域加強巡邏巡查
一、5月25日,岑鞏縣公安局羊橋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車壩河天然水域巡邏時,將正在非法捕撈的楊某政抓獲,當場查獲兩副捕魚工具及非法捕撈的水產品。 目前,楊某政因違反禁漁期相關規定,非法捕撈水產品被岑鞏縣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二、6月21日,岑鞏縣公安局天星派出所民警接群眾電話報警稱:地城村柳家壩組河里有人電魚。接警后,民警立即驅車趕到現場,卻并未發現犯罪嫌疑人蹤影,只有被丟棄在旁的電魚工具和非法捕撈所得的活魚若干。經偵查,發現天星鄉地城村村民高某堂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遂依法將高某堂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訊問,高某堂如實供述其2020年6月21日22時許,用電魚機在天星鄉地城村柳家壩組河里進行非法捕撈活魚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堂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岑鞏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三、6月27日6時許,岑鞏縣公安局思旸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坪壩村鹽井組段龍江河水域巡邏時,將正在非法捕撈的唐某奎抓獲,當場查獲非法捕魚工具地籠三副及非法捕撈的多種水產品共計2.82kg。 目前,犯罪嫌疑人唐某奎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岑鞏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并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起訴。

四、6月30日,岑鞏縣公安局組織民警對舞陽河流域岑鞏河段進行巡查,民警在沿線巡查至岑鞏縣思旸鎮新興城區朝陽路老橋頭河段時,將正在使用地籠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王某超抓獲,并扣押非法捕魚工具地籠一副、非法捕撈所得的各種魚類經稱量重1.98Kg。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超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岑鞏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五、6月30日,岑鞏縣公安局大有派出所接群眾反映稱:轄區大坪同心社區某門面內一姓夏的男子經常用地籠網在其房屋后面的河里捕魚。大有派出所迅速組織民警作調查處理,并進一步對轄區河段水域加強巡查。經工作,民警于7月1日,在夏某住房內查獲非法捕魚工具地籠兩副、非法捕撈所得的各種魚類經稱量重0.66Kg。后夏某如實供述了其自2020年5月份以來,多次投放2副地籠網長期浸泡在大有鎮異溪河流流經大坪同心社區河段捕魚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夏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岑鞏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并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起訴。

六、7月25日,岑鞏縣公安局注溪派出所民警接群眾電話報警稱:“有人在轄區地朗村水銀坑(地名)河里電魚”。接警后,民警立即驅車趕往現場,發現正在使用電魚機非法捕撈活魚的鄧某華及在一旁觀看的鄧某文、鄧某海、鄧某紅三人,并現場扣押大小不等約1.5斤的鯽魚和電魚工具。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華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已被岑鞏縣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審。

下一步,岑鞏縣公安局將繼續加大對全縣水域的巡查力度,嚴厲打擊炸魚、電魚、毒魚等非法捕撈行為,以打促禁,切實維護轄區水生資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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