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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么多年前的事情都被紀委調查得清清楚楚。”“侵占的救災款雖然不多,但他這樣做實在可惡……”村民大會上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著。
事情還得從隆興鎮紀委收到的一個信訪件說起。
信訪件反映隆興鎮淋灘村村民組長劉某某在7年前涉嫌貪污抗旱救災管道安裝資金。事涉侵害群眾利益侵占救災資金,雖然金額不多,但群眾利益無小事,隆興鎮紀委立即組建調查組,開始調查核實工作。
經調查了解,2012年7月,隆興鎮發生大旱,淋灘村嚴重缺水,為解決實際困難,隆興鎮人民政府撥付救災資金1500元給淋灘村一組,由組長劉某某領取并負責管道安裝事宜,但安裝結束后一直未向農戶公開支出情況。
調查組感到疑惑,救災款撥付到位了,管道也實實在在地安裝了,只是沒有公開資金使用明細的問題,怎么村民反映的卻是“貪污”呢?是村民組長被誣告還是另有隱情?調查組決定二次走訪,一定要查明真相,給干部群眾一個交代。
由于案件時間久遠,相關證據資料缺失,調查中村民組長劉某某稱自己年齡大具體情況記不清楚,但資金已全部用于安裝管道和人工工資。調查組多次走訪,都無法取得有效證據,調查一度陷入僵局。
轉機出現在調查組第二次與管道安裝的承包人老雷的談話中。在與老雷談話的空隙,調查人員意外發現老雷家快脫落的畫報后面有幾行文字,仔細一看,上面的記載的數據和正在調查的管道安裝的數據有許多重合的地方。經過回憶,老雷終于記起:“這就是安裝管道時測量數據和費用支出情況,安裝管道的費用就是上面寫的960元,而且劉組長當時還說錢都是老百姓集資的。”
獲得這一關鍵信息后,調查組再次走訪了該組農戶進行調查,固定證據,終于查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面對大量證據,劉某某再也無力掩蓋真相,承認了侵占救災款的事實。
原來,安裝水管前,劉某某謊稱救災資金預算不夠,便利用自己擔任村民組長27年來樹立的威望向農戶集資了960元,聲稱將救災資金整合農戶集資的錢全部用于管道安裝,但實際卻只拿出集資的960元用來安裝水管,將鎮政府撥付的1500元救災資金揣進了自己的腰包。至此,7年前,救災款被侵占的真相終于大白。
調查結束后,鎮紀委第一時間將調查情況向村民們進行反饋,淋灘村召開村民大會啟動罷免程序,罷免了劉某某村民組長職務。劉某某也主動將侵占的救災資金退回隆興鎮財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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