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臺江縣對11起黨員干部涉及酒后駕駛機動車等問題進行通報
春節將至,為進一步糾正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行為,切實增強黨員干部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強化警示震懾作用,確保過一個平安祥和的新春佳節。臺江縣紀委監委,以案明紀,對我縣11起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因飲酒駕駛機動車等問題受到處分的情況進行通報:
1.臺江縣交警大隊臺盤中隊原負責人張榮祿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間,張榮祿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等違法人員未進行依法依規處理。2018年10月,張榮祿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降為辦事員。
2.臺江縣臺盤鄉農服中心工作員王志祥酒后駕駛問題。2016年12月8日,王志祥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10月,王志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臺江縣林業局調處辦工作員楊學成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3月22日,楊學成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11月,楊學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臺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工作人員姜勇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4月19日,姜勇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9月,姜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臺江縣教育和科技局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人李枝平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7月14日,李枝平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9月,李枝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臺江縣教育和科技局工作人員石異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7月15日,石異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9月,石異受到警告處分。
7.臺江縣住房與城鄉建設局規劃管理中心工作員張啟烈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10月15日,張啟烈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10月,張啟烈受到警告處分。
8.臺江縣革一中心小學教師李輝酒后駕駛問題。2018年6月13日,李輝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道路行駛,行駛至鎮臺線60Km+500Km處時,車輛碰撞路邊防護墩肇事,經鑒定屬醉酒駕車。2018年9月11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對李輝作不起訴決定。2018年12月,李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9.臺江縣排羊鄉小江村一組黨員楊勝明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2月22日,楊勝明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2018年2月,楊勝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臺江縣方召鎮反排村黨支部委員張黎飄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8月20日,張黎飄在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與歐某某駕駛的小轎車相碰肇事被執勤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車。2018年2月26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對張黎飄作不起訴決定。2018年5月,張黎飄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11.臺江縣施洞鎮芳寨村七組黨員張和平酒后駕駛問題。2017年9月24日,張和平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行駛被執勤交警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車。2018年1月12日,臺江縣人民檢察院對張和平作不起訴決定。2018年9月,張和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黨員干部酒駕醉駕,不僅觸犯國家法律,更為黨的紀律和規矩所不容。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他人負責的態度,自覺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車。
同時,縣紀檢監察機關提醒:對為酒駕問題說情、打招呼、干預執紀執法活動或者以其他方式對執紀執法活動施加影響的;對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存在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濫用職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臺江縣紀委監委)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