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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黔東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五大隊在開展路檢路查統一行動中,查獲一起涉嫌非法攜帶疑似管制刀具槍支彈藥的違法犯罪行為。


當日20時許,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五大隊教導員楊建平帶領二中隊民警在黎平南收費站開展酒駕整治行動。56分許,在對車輛號牌為桂BPE333號輕型普通貨車進行檢查時,該車駕駛員未能提供任何證件,對民警的詢問也是前言不搭后語。當民警欲打開駕駛室門進行檢查時,駕駛人迅速用其身體阻擋,這一情況立即引起了民警的警惕。于是,民警立即警告駕駛員下車,對該駕駛人進行控制,后再對車內進行全面的搜查。


經查,民警在車內搜出了一支射釘槍、一支氣槍,匕首一把,鋼珠160顆,鉛彈513顆,射釘彈60顆。隨即,民警通過內網搜索該駕駛人信息,再對其信息進行比對,確定該駕駛人為孟某,系貴州省從江縣人,持C1E駕駛證。


最后,該案件移交黎平縣公安局德鳳鎮派出所,目前該案正在調查處理中。(龍見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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