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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9年判處未成年罪犯5200多人,2014年降至2700多人,占罪犯總數比例也從7.80%降到3.95%;甘肅,2010年到2014年判處的未成年罪犯從1062人降至672人……在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中,類似情況不斷出現。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局級巡視員馬東在天津大學法學院“留守兒童、流動兒童面臨的社會問題與法律對策”研討會上介紹,2009年開始,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呈逐年下降趨勢。
馬東說,1984年,我國成立第一個少年法庭,為中國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與完善作出了貢獻。1984年以來,審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數據高峰期達一年9萬多人,可喜的是,從2009年開始,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2009年為7.7萬多人,到2015年,已降到了4萬多人。
不過,最高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一處處長張寒玉指出,另一值得注意的趨勢是,未成年人犯罪數量在下降,但實際“質量”在上升——以前未成年人不涉及的犯罪現在開始涉及了。未成年人保護的形勢依然非常嚴峻。
此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發布的2016年《法治藍皮書》研究報告也指出,未成年人犯罪數量總體呈下降趨勢,但不少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暴力兇殘,共同犯罪居多且犯罪后果嚴重。
作者:張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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