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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0時30分,貴陽市西路派出所接到在市西路商業街中段經營服裝生意的龍女士電話報警稱,有一名15歲左右的男孩被其母親扔在自己家門面前,男孩口口聲聲說要做他們家兒子,怎么勸都不肯走。
男孩告訴民警,他姓王,在花溪一私立學校上初三,4年前因爸媽鬧離婚,媽媽獨自將他帶離家,在花溪金筑鎮租房居住。但媽媽最近生病了,養不起他了,所以帶他來市西路,希望找到一家條件不錯的商戶能收養他。
民警根據男孩提供的家庭住址,找到了小王的媽媽王女士。她說,因她最近身體不好,兒子擔心她哪天不在了沒人管自己,就向她提出給他找個新爸媽。
王女士說,思考了好幾天,昨天她向工作單位請了假,也給兒子在學校請了假,早上帶著他到市西路來找“新爸媽”。找了十多家,終于找到了對人很好的龍女士家,交談中王女士以為龍女士答應了她的請求,就讓兒子一個人留下,自己離開了。
了解情況后,民警問及小王的爸爸潘某的情況,王女士說,擔心兒子去了被虐待,不讓他去。
最終經民警調解,王女士答應兒子回去和他爸過,她每月拿出一半的工資給兒子當撫養費。了解小王復雜的家庭故事后,民警都覺得他的遭遇很可憐,主動留下電話號碼給他,“以后不論你學習或生活上遇到困難,隨時都可以打電話找我,需要用錢或幫助的地方我一定會幫你。”民警盧啟俊對小王說。王富重重地點點頭。
作者: 羅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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