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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日前,黎平縣出臺同步小康駐村干部和第一書記往返公共交通費報銷新規定,解決其從縣城區到駐點村往返公共交通費報銷難題。
據了解,日前,黎平縣委組織部、財政局、發改局、交通局已聯合清算審核出臺《黎平縣城區至行政村駐地交通費價目表》,規定嚴格報銷程序,憑機打車(船)票據實、按價目表報銷,不需提供車(船)費票據,要求及時兌現同步小康駐村干部和第一書記每月2次的往返公共交通費,該規定從2015年8月起執行。
據悉,該縣派駐干部的231個行政村總里程15442.6公里,平均里程66.85公里,每次往返交通費13772元,其中,里程最遠的行政村147公里,往返交通費190元。(姚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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