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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種評比、達標、表彰等為代表的“評先進”活動,原本意在激勵先進、加強管理,是一種推動工作落實的手段。但是,近年來,一些政府部門把這些手段當成目的,熱衷于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形式主義盛行,不僅沒有產生預期效果,反而浪費了大量人力和物力,甚至導致出現不正之風,評比亂象現象嚴重。
12月30日,記者從貴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貴州省轉變政府職能、轉變政府工作作風再出重拳。日前,省政府下發《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省級行政系統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清理規范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全省省級行政系統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將從145項減少到38項,減少107項。
據了解,清理規范后保留的項目,評比達標表彰周期最長為5年,如“貴州省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貴州省扶貧開發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等;最短為1年,如“貴州省教師節表彰”、“貴州省科學技術獎”、“貴州省金融貢獻獎”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加強后續管理。對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實行目錄管理,今后凡不在目錄內的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一律不得開展。
此外,《通知》明確規定,各地、各部門要嚴肅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工作紀律,今后確因工作需要臨時增加的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要按規定報批,不得自行設置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擅自開展的,有關部門要嚴肅追究主辦、承辦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責任。(記者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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