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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學院教授、社會學家章友德表示,上海是全國老齡化程度最高、問題最嚴重的城市,不少“80后”的父母逐步進入老齡階段,“四二一”(即4個老人、一對夫妻和一個孩子)逐漸成為主流,家庭養老功能必然受到沖擊和削弱,更多老人只能選擇獨居生活。在此還是要倡導子女要“常回家看看”,作為子女即使不能跟老人家一起住,至少應該一周多回去幾次,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就更應該輪流回去看看老人。有些子女認為通個電話,就算盡孝了,但在電話中溝通怎么樣都比不上面對面地交流。
悲劇凸顯養老機制不完善
政府可購買社工上門服務
章友德表示,獨居老人驟然離去,相隔多日才被發現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這凸顯了我國在邁入老齡化過程中,養老機制不完善的問題。目前,我國的養老是以居家養老為主,社區照顧為輔,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社區照顧的力度還遠遠不夠。
章友德建議,除了要加大公益性養老機構的建設外,還應該降低門檻,采取更多的扶持措施,鼓勵和發展民間和社區養老場所;另一方面,應該盡可能實現政府購買社工上門服務,加大政府性服務的覆蓋面,并與無償服務的志愿者行動相呼應,讓更多獨居老人得到及時照應和救助。
社工上門服務非常關鍵和重要,例如一名社工負責小區里的30位老人,每天上門看看老人的情況、陪老人聊聊天,這樣能有效防止老人離去多日未被發現的悲劇重演。此外,還應定期做好老人的健康記錄調查,也可建立老人互訪機制,發動小區內的老人,哪怕是相互之間隨手敲一下門、打個電話問候一聲,這些微不足道的舉動都會讓彼此感到溫暖和心安。
強制“常回家看看”
但實際幾無執行可能
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生效當日,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贍養案,法院判令當事子女必須每兩月回家一次看望老人,否則可能被強制執行并處以拘留,這也是“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的首個判例。有人認為,不看望老人屬于犯罪行為,會被拘留起來。對此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王展律師認為是公眾誤讀了,“常回家看看”幾乎沒有法院執行的可能性。“我們的法律在面對虐待、打罵老人的這種積極行為上,可以強制制止并追究責任,但在不回家看望老人這種消極行為上,很難強制執行。通俗一點說,哪怕法院判決子女每月回家一次,但子女就是不肯回的話,法院也不可能拿繩子將子女綁回家。”王展表示,至于拘留,這是最壞的結果,“如果都拘留了,說明父母與子女已經撕破臉,關系已破壞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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