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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17日,馬來西亞吉隆坡,時任中國衛生部常務副部長的高強在接受記者關于中國SARS疫情的采訪。

2003年4月16日,廣州,市民領取“防治指南”。
信息公開,被認為是SARS最重要的“遺產”之一。疫情公開帶來的社會情緒穩定,讓政府改變觀念。建立健全公民知情權基礎上的信息公開制度,也成為了共識。SARS五年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公開”成為常態。
“‘非典’疫情,以及由此引發的我們治國理政理念的轉變,和一系列重大經濟社會政策的調整,無論是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來說,還是對政府改革和建設來說,都是一件具有標志性意義的大事。”
——2013年2月1日,《求是》刊發溫家寶文章,回顧十年前“非典”
“之前的疫情,各地想辦法捂著、堵著,信息被嚴格管制。那年4月20日之后,政府和媒體放開了。”3月21日,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回憶。
2003年4月20日,是SARS疫情信息公開的“分水嶺”。
十年前,周漢華的另一個身份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專家起草小組組長。
2003年4月20日,時任衛生部副部長高強主持新聞發布會,首次披露北京“非典”疫情真實數據。
周漢華說,SARS疫情倒逼政府信息公開加速立法,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對“非典”后十年政府信息公開影響深遠。
流言引發恐慌
SARS信息在國內大面積傳播并引起恐慌,開始于2003年2月的廣州。
當時,中國第一部地方性信息公開法規《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在那年1月1日生效,但疫情公開落在了流言后面。
2月11日,廣州召開全國首場“非典”疫情新聞發布會。之前各種“怪病”流言已通過短信、電話等四處擴散。
“有的稱只要和病人打個照面,或同乘一輛公交車都可能得病”。2004年,滬粵兩地傳播學學者調研發表《廣州非典型肺炎事件中的流言傳播調查》,記載了當時的恐慌情緒。流言引發恐慌,廣州出現白醋、板藍根搶購潮。
2月11日,廣州市政府和廣東省衛生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首次披露廣東感染“非典”患者305例,死亡5例,并稱疫情已得到控制。
新聞發布會打開了媒體報道的閘口,但相關新聞到2月14日戛然而止。
后來很多報道都提到,當時人們以為這事結束了。
事實是,“非典”疫情一路北上。流言在各地傳播,搶購風潮在北京等地蔓延。
“各地都栽在信息不公開上。”2013年3月20日,周漢華回憶,因為信息不透明,導致情況越來越嚴重。
多名北京媒體人士回憶,2003年3月“非典”的消息傳得滿城風雨時,但媒體很少有報道。
滬粵傳播學者研究認為,當時流言長時間、大面積存在,一個重要原因是兩大正式權威信息渠道——政府和媒介遲遲未對這一重大信息公開。
公開不是“洪水猛獸”
“大家擔憂信息公開,把其當做‘洪水猛獸’,怕一公開就亂了。”周漢華回憶,2003年之前,信息公開還是很敏感的問題。
“記得2002年,央視新聞調查做了期特別節目,取名‘你有權知道’,結果審片人沒看節目,光看這5個字,就給斃了。”周漢華說,上世紀90年代末,他剛接觸“信息公開”課題時,名字都不叫“信息公開”,而是“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管理”。
衛生部原副部長殷大奎曾主管公共衛生及傳染性疾病防治,3月22日他回憶,SARS前,對于突發性疾病的信息,衛生部門一般采取“內緊外松”的政策。
首次有關北京“非典”疫情的官方報道,出現在2003年3月26日。新華社援引北京市衛生局消息稱“非典得到有效控制,病源沒有向社會擴散。”
實際上,北京接診“非典”患者始于當年3月初,從山西來的病人短期內相繼病故。302醫院10余位醫護人員受感染。
公安部前新聞發言人武和平在《打開天窗說亮話——新聞發言人眼中的突發事件》一書中說,“長久以來,對突發災難和社會負面事件,往往是‘多做少說’,有時還‘只做不說’,時常‘開門講成績,關門說問題’”。
“打開天窗說亮話”
信息封閉,疫情在發展。
2003年3月27日,世衛組織宣布北京為疫區,并在4月2日發出旅游警告。
4月3日,時任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上宣布,“非典”已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國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
301醫院退休醫生蔣彥永通過電視聽到張文康這番話“很憤怒”,決定寫信告知媒體自己了解的真實信息。4月8日,《時代》雜志采訪蔣,并在當晚將內容上網。
次日,北京被舉世關注。
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閔大洪,后來在論文中回憶,當時信息不公開導致SARS蔓延等評論紛至沓來,“中國政府承受巨大的國際壓力”。
一周后,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常委會,胡錦濤強調任何人不得隱瞞、謊報疫情。4月19日,溫家寶警告,所有不報或瞞報感染病例的官員,都將面臨嚴重后果。
分水嶺隨后出現。
4月20日,時任衛生部長張文康、北京市長孟學農被免職。衛生部副部長高強公布北京確診非典339例。
此后,從2003年4月26日到6月24日,60天里每到下午4點,中央電視臺直播衛生部“每日疫情通報”。毛群安等三名發言人輪流主持。
“過去我們對信息公開有恐懼,總覺得公開了,是不是老百姓就很恐慌、社會不穩定。但事實證明,信息公開反而有益于穩定人們的情緒。”3月21日,SARS時期“臨危受命”出任衛生
部新聞發言人的毛群安回憶,“這堅定了我們的信心,以后遇到類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是要信息公開。”
催生新聞發言人制度
“一場危機,成為變革的機遇。”公安部原新聞發言人武和平這樣評價。
“在SARS之后,‘內緊外松’的觀念有些變化,更主動地對于傳染性疾病采取公開態度。”殷大奎3月22日回憶。
在武和平看來,抗擊“非典”的意義已遠遠超過其成功本身,“因為它悄然引發了一場脫胎換骨的革命,實現了突發事件信息從‘基本不說’到‘一定要說’的歷史性跨越。”
是“非典”這個病菌倒逼,所產生的強大反作用力,催生新聞發言人制度在中國大地“呱呱降生”。
2003年9月22日,國新辦在北京順義舉辦第一期全國新聞發言人培訓班。這批學員被稱為“黃埔一期”,毛群安即是其中之一。
第一期培訓班結束時,國新辦有關負責人對媒體表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加強新聞發布工作是國內期待、國外關注的大事。
這位負責人說,“非典”讓大家更加感覺到讓老百姓有知情權,政府信息的公開透明非常重要。
在SARS期間,國新辦一共舉行了八場新聞發布會。這個時期,北京、上海、廣東、四川、吉林、深圳等地,也紛紛建立起新聞發布模式。
“非典”過后,國內新聞發言人制度全面鋪開。
據報道,至2010年底,中央13個部委、31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黨委,都已設立了新聞發言人,并建立起新聞發布制度。
加快立法進程
SARS結束后的兩年,全國各地涌現出信息公開地方立法熱潮。
據周漢華統計,2004至2005年,全國有308個地方制定了相關法規。他認為,這是“非典”加速政府信息公開立法的具體表現。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確立了“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
周漢華說,條例起草過程中一直堅持這一原則。
條例實施后,政府主動公開的范疇拓寬至各個領域。而公民申請公開的內容也逐漸擴展,諸多案例見諸報端。如律師李勁松申請多個中央部門公布“三公”數據等。2012年,一名大二學生要求公開“表叔”、陜西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2011年度工資,也被社會高度關注。
2012年12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5周年,北京大學舉辦的“信息公開與政府創新”研討會上,有專家評價中國政府網站的可用性和內容豐富度在顯著提高,在主動發布信息的同時,各地、各部門及時受理信息公開申請的要求,在一些領域取得重大突破。
學者們同時認為,信息公開還有待進一步加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懷德指出,公開的尺度還不夠寬,法律保障還不夠完善。
作為多年研究政府信息公開的專家,周漢華坦言,“盡管目前已經有了國家法規,但距離真正的陽光政府,還有比較遠的距離。”
他認為,正是當年的“非典”風波,“暴露出我國政府信息資源管理嚴重滯后不足,也使公眾對政務信息公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周漢華說,信息公開的意識影響著決策者和執行者的思維方式,“過去是規定公開才公開,現在是沒有例外即公開。”
SARS推動官員問責 (SARS期間一批干部因防治不力等被處理,以下為2003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的不完全統計)
北京 時任北京市長孟學農免職。
內蒙古 處理63名干部,其中縣級干部3人
河北 涿州市3市領導被撤職,5干部受處分
河南 駐馬店一副縣長、一副區長和兩院長受處理
山西 霍州醫院院長撤職。5月又處理一批
山東 棗莊市、泰安市11名干部被處分
遼寧 興城市2名鄉衛生院院長被處分
甘肅 渭源縣蓮峰鎮黨委副書記被免職
天津 一區干部“非典”期間私自出差被行政警告
寧夏 石嘴山市一名院長等9名干部被處分
四川 南充市衛生防疫站長等18名干部受處理
重慶 銅梁縣石魚鎮衛生院院長被免職
廣東 梅州市轉水鎮衛生院兩名負責人被免職
江西 贛州市龍南縣10名干部受到嚴肅查處
廣西 岑溪市三堡鎮衛生院院長被免職
湖北 咸寧市嘉魚縣長等12名官員受處分
湖南 長沙疾控中心主任等7名干部被處分
浙江 遂昌縣衛生局疾控中心主任被免職
江蘇 查處122名責任人,其中縣鄉干部16人
海南 定安縣衛生局長等9名干部被處理
安徽 阜南縣交通局長等5名干部停職或撤職
陜西 寶雞市、興平市各1名防疫站長被免職
信息公開方式
新聞發布會
政府部門就具體事件主動召開發布會,是目前較普遍的方式。
政府網站
通過官方網站公布政務信息并提供服務。諸多部門也陸續開通官方微博。
服務“窗口”
公共服務大廳窗口,公告欄、電子觸摸屏等方式,提供對應信息。
移動通訊
通過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就具體議題向市民提供信息。
政府出版物
包括書籍,辦事手冊、服務手冊等,集中提供領域內信息。
依申請公開
相關政府部門按公民、法人以及相關組織的申請,公布被申請的相關信息。
■ 相關新聞
信息公開發展歷程
●1998年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成立“政府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課題組”。
●2001年底
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緊接著明確了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立法的任務。
●2003年1月1日
《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實施,這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最早立法嘗試。
●2003年4月3日
北京疫情嚴重的情況下,時任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在新聞發布會上稱“中國是安全的”。
●2003年4月20日
國務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疫情真實數字。時任衛生部長張文康、北京市長孟學農被免職。
●2003年4月到6月24日
衛生部連續舉辦67次新聞發布會,是舉辦發布會最密集的時期。
●2003年8月24日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
●2003年9月22日
國新辦在北京順義舉辦了第一期全國新聞發言人培訓班。
●2005年3月
中辦、國辦發布《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
●2008年5月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確立“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
●至2010年底
中共中央13個部委、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黨委都設立了新聞發言人。同時,31個省委、自治區黨委、市委都已經建立了新聞發布制度。(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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