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討5萬元工錢拘禁4歲小孩 獲刑8個月
面對欠債不還、討要無果的現實,陵水男子韓某失去耐心,情急之下帶走債務人嚴某的孩子強行索債。26日,南海網記者從陵水法院獲悉,該院對這起非法拘禁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韓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記者了解到,韓某與嚴某有債務糾紛。在多次向嚴某索要其拖欠的工程款未果后,韓某遂產生將嚴某4歲的兒子帶走以威脅嚴某付款的念頭。2012年10月13日10時左右,韓某在陵水一工地將嚴某的兒子帶至三亞市海棠灣某工地。在將嚴某的兒子安置好后,韓某便向嚴某索要欠款人民幣50000元,并要挾家屬不能報警,稱自己在拿到工程款后,會將嚴某的兒子放回去。2012年10月15日16時許,公安民警在三亞市吉陽鎮吉陽市場門口處的聯通手機專賣店前將韓某抓獲,并成功解救了嚴某的兒子。
而在韓某被羈押期間,嚴某向辦案機關提交了一份諒解書,請求對韓某某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某無視法律,因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三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法官說法:近年來,像此類由民事案件轉化為刑事案件的案例越來越多,事態越來越嚴重,原本可以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就因為當事人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而導致事情久拖不決,甚至采取暴力手段來解決,這是一個危險信號。希望通過案例起到警醒作用,如果有遇到此類情況的當事人,能夠采用正確的方式、方法來解決,不要因為一些糾紛而讓自己鋃鐺入獄,悔恨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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