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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圓廣場推進雖然艱難,但好消息依舊不斷。
1997年下半年,天圓集團和北京東城區園林局簽署項目協議;1997年12月2日,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明確了天圓集團對鼓樓北中軸地區兩側用地(即天圓廣場地塊)的運作權利。“也就是說,我們可以開發建設了!”
1999年11月29日,天圓公司取得北京市規劃局出具的“規劃要點通知書”,確立了天圓廣場初步的用地規劃性質和建筑規模。
2000年2月28日,在人民大會堂,左安一舉辦了天圓廣場方案國際招標大會。左安一請來了時任國家建設部副部長、美國建筑協會主席、日本建筑大師、清華大學建筑學院院長、港澳臺三地的建筑協會主席等十多位世界級專家,對天圓廣場設計方案招標進行評審。
——此舉也開創了民營企業房地產項目國際招標的先例,得到了時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市長劉淇的贊揚,該項目還被列為當年北京迎奧運的50個重點工程項目之一。
2001年11月28日,天圓集團與廣東珠江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廣東珠江投資有限公司等合作方簽訂合同,取得了進一步融資。截止到2002年6月13日,珠江實業與珠江投資等投資方陸續向合資公司北京世紀天圓廣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天圓地產)轉入資金人民幣1.44億元。
2002年4月1日,天圓地產正式取得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出具的“規劃意見書”。這不僅意味著天圓廣場項目取得了最關鍵的法律文件,和原規劃相比,新規劃的建筑規模和建筑高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2002年6月,天圓廣場完成了拆遷調查,首付給東城區園林局500萬元,拆除近1.5萬平方米的臨建,并進行了臨時綠化。天圓廣場項目進入實質啟動階段。
一路闖關,取得各項“通行證”。對于了解房地產行業的人而言,這些生硬消息背后的甘苦無需累述。然而,就在左安一離自己的人生夢想似乎只有一步之遙的關鍵時刻,他的命運,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向。
飛來浩劫
若按照天圓廣場的推進節奏,2002年本應是左安一人生大展宏圖之年。藍圖緩緩成真,夢想立體呈現,鮮花與掌聲已經在向他走來。
當年的9月30日,一如平常。左安一親自去書店購買了很多的中文圖書,他原本準備趁國慶假期飛赴加拿大一趟,然后把書和一些禮物帶給正在溫哥華讀書的女兒。殊不知,當日晚餐后,左家的門鈴響了。
來者是哈爾濱市公安局的人。領頭的警察說,天圓集團有些問題,希望左安一回去“協助調查”。
協助調查?左安一莫名其妙。自己創業以來一直奉公守法,何況現在主業都在北京,在哈爾濱能出什么問題?最終,左安一仍不得不配合地隨警察返回了哈爾濱。只是這一去,就是五年。
——風波的起點,還得從1996年說起。
1996年,總部設在黑龍江哈爾濱的天圓集團,開始揮師北京。左安一和哈爾濱財政證券公司香坊營業部(以下簡稱香坊證券部)合作,在北京開發房地產項目,香坊證券部共拆借資金2億元給天圓集團,雙方合作開發的項目為元泰大廈和長青大廈(今天的北京瑞城中心)。香坊證券部的合作條件是,按約定收取拆借資金利息和合作項目利潤的20%作為回報。
在當年,這是一起很正常的商業合作。一方面,因為彼時國家的相關金融政策尚未完全明晰,各地手握豐沛資本金的證券公司普遍有著投資沖動;另一方面,左安一通過手上的兩個優質項目向證券公司融資,也符合雙方當時的利益及相關法規。
再后來,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1996年10月29日,長青大廈的項目發包方中國老齡協會,決定將長青大廈合作方變更為香港瑞成國際公司。
也即是說,天圓集團和長青大廈的合作流產了。在當時,左安一并不認為這會對他與香坊證券部的合作構成影響,因為他彼時已發現了另一個更加黃金的地塊——即天圓廣場地塊。長青大廈流產,正好可以騰出手將資源集中到新項目上。他在第一時間將這個消息通知了香坊證券部,然后便緊鑼密鼓地推進天圓廣場。
時至2001年,國家開始調整金融政策,嚴控各地證券公司在外投資。于是,香坊證券部提出將此前合作開發給天圓集團的2億元資金轉為債務。鑒于雙方長期形成的良好合作關系,左安一爽快地答應了香坊證券部的要求,并以天圓集團在天圓廣場項目中的股權(占整個項目的40%)作為擔保。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幾乎一夜之間,天圓集團的普通借款行為竟然變成了“詐騙”!
2003年11月5日,哈爾濱檢察院對左安一提起訴訟,指控左安一“利用已終止合作的項目騙取香坊證券借款”。
檢察機關起訴稱:1996年8月,被告人左安一與中國老齡協會袁秀石洽談合作開發北京“長青大廈”建設項目,并簽訂了意向性合作協議書。同年9月,中國老齡協會決定“長青大廈”正式與香港瑞成國際公司合作,并將其決定通知了左安一。而左安一在明知項目合作已經終止的情況下,仍于1996年10月與香坊營業部簽訂了以籌建“長青大廈”為名的合作協議,拆借資金1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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