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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單位無法接受,貴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這是為了保護學生利益
“我們專業的學生要出去實習,學校要求接收我們的單位先和學校簽一份實習協議,還要交上100塊錢,我們找了好幾家單位,別人一聽說要簽協議和交錢,就都不要我們了。”昨天,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城市建設與管理學院學生小霞(化名),向商報百姓新聞網6757777反映。
要接收學生實習用人單位先得簽份協議每月交100元給學校
據小霞介紹,她2010年進入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在城市建設與管理學院就讀建工專業,學制是三年,今年二年級,按照學校規定,在校學習兩年后,就要去各個單位實習后才能畢業。從今年5月份起,要實習半年。學院要求不管是學校介紹的實習單位,還是自己找的實習單位,都要求接收單位到學校簽一份協議,并且用人單位每個月還要交100元錢給學校。
小霞從這個月開始找實習單位。可是半個多月時間里,找了10多家單位,很多都通過了面試,但所有的單位一聽說要到學校去簽協議還要交錢,就都拒絕錄用。小霞稱她們班上有很多學生也是因為簽協議和交100塊錢的事,一直找不到實習單位。
接到小霞反映后,記者輾轉從一用人單位處,看到該校城市建設與管理學院這份名為《校企合作辦學協議書》協議。
上面標明,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接收單位需向每名學生支付每月生活補貼800元,另外,還有一個“定向”獎學金,用人單位要按月向學校支付每生100元,如單位選拔學生不足5人,則需要一次性支付給學校600元(6個月),同時,接收單位還要為每位學生購買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小霞稱,老師告訴他們,如果找不到實習單位,又不交600塊錢的,學校就會將學生安排到一些超市等和他們專業不相符的地方實習,沒有任何補貼。
學校:簽協議是為了保護學生利益
“我們之所以要接收單位來簽這份協議,還要交100元錢,主要是用來約束用人單位和學生的。”昨日,貴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城市建設與管理學院副院長李秀麗對此事解釋道。
李秀麗稱,該學院的建工專業屬于高危行業,因學生在實習期間不能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合同,為保護學生安全,學校才作出讓學生與實習單位簽協議的方法,要求接收單位拿出該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必須有相關負責人前來學校簽協議,且必須給學生買保險,協議上要求交的100元錢是定向獎學金,等實習完后,會返還給用人單位的,這主要是用來約束用人單位不能隨便找借口開除學生,也是為了與用人單位分清責任,出事后不能推卸責任。
李秀麗說,部分用人單位不愿承擔責任,就會出現拒絕學生去單位實習的現象,同時,如果學生在接收單位實習不滿6個月的,不論是什么原因學校都要找清楚原因,同時,這600元錢,學生實習幾個月就收幾個月的錢,沒實習完的,剩下的一部分錢就會退回給接收單位。而這筆“定向”獎學金是發給那些在接收單位表現優秀的學生。
李秀麗還稱,他們學院建工專業的學生有400多名,目前為止已經有180多名找到實習單位,學校也為學生找了30多家接收單位與學生簽協議,接下來學校還要組織具有資質的單位進校選拔實習生,學校會為學生們找足夠多的單位和崗位為學生去實習。讓學生去超市工作或者與專業不符的單位實習,是不可能的。(曾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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