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昨日(29日),記者從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石家莊市將對所有在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審核。
根據“關于開展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審核工作的通知”,此次審核內容中,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口徑計算。其中,2012年1月1日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12年1月1日后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通知還稱,201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石家莊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11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9835元;最低額不低于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即1100元。調整后的繳存基數適用于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即單位在繳存2012年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啟用調整后的繳存基數。
關于此次審核的具體要求以及相關表格,各單位可登錄公積金中心網站(www.sjzgjj.cn)或者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電話進行了解。
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特別提醒,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字〔2006〕10號)的規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超過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和繳存比例超過規定比例的,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各繳存單位在核定本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及繳存額后,應將核定情況以一定方式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督。各單位在申報繳存基數審核資料的同時要對職工個人信息進行核對,如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一并進行變更登記。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