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燭祭祖燃寨火 事故責任人被拘7日
本港訊 3月3日晚,鎮遠縣報京鄉報京村村民周某因點蠟燭祭祖,無人照看之時蠟燭引燃神龕繼而引發火災,火災過火面積698平方米,燒毀房屋13家,直接經濟損失8.9萬元。事發后,周某于近日被處行拘7日。
據介紹,火災發生后,縣人民政府、縣公安局、消防大隊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專人對火災事故進行了調查,經過現場勘測、詢問、取證后,認定火災原因為周某過失引起火災。鎮遠縣公安消防大隊按照火災四不放過原則,根據有關法規之“過失引起火災,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的規定,于近日決定對事故責任人周某處以7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