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爭吵中掐死女友后焚尸 終審獲死刑
正義網四川4月12日電 (記者劉德華 通訊員陳菊華)“經法庭審理,沈勇犯故意殺人罪,現驗明正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四川省綿陽市中級法院日前宣布,沈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押赴刑場執行。
沈勇是綿陽市游仙區太平鄉永安村人。2008年5月,在高新區某公司當保安的他,與一女子談起戀愛。在交往過程中,他發現女友藏有許多秘密,特別是每次送她回住處時,女友都不讓沈勇進屋。2008年6月18日中午,沈勇將女友約到自己的出租房,幾次問及女友為何不讓自己進屋,女友都沒有回答。雙方為此發生爭吵,沈勇一怒之下,掐死了女友,并用編織袋將其尸體運到山坡上,點上汽油焚燒。
當日,未燒完的尸體被當地村民發現,綿陽市公安局游仙分局很快通過各種技偵手段,鎖定了沈勇。6月24日,潛藏了幾天的沈勇回公司辦理辭職手續時,被偵察人員抓獲歸案。
在審理過程中,沈勇對殺人事實供認不諱。2009年1月12日,綿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沈勇提出上訴。2010年9月10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復核認為,被告因感情糾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殘忍,情節、后果嚴重,應依法懲處。第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后果嚴重,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正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