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殺人拋尸8年不敢回家 被拘后稱太累不想躲
據新京報 黑龍江男子鄒新宇因幫人打架,致人死亡,在隱姓埋名、潛逃8年后,昨日站在了二中院的被告席上。面對故意殺人罪的指控,他平靜地表示“認罪”。
鄒新宇今年29歲。
昨天庭審時,檢方指控,2002年12月20日,鄒新宇與劉某、池某等人(另案處理)毆打被害人孫某致死,并將孫某的尸體及其白色面包車拋棄。檢方認為,鄒新宇涉嫌故意殺人罪。
據了解,被害人孫某年過五旬,生前靠開面包車拉活為生。參加旁聽的孫某親屬表示:“賠償金能不能拿到已經不重要了,我們希望法院嚴懲兇手!”
聽完公訴書后,鄒新宇平靜地說:“我認罪。”
鄒新宇稱,事發后,他回了一趟老家,告訴母親“在北京幫人打架了,以后不能呆在家里了。”隨后的8年時間里,他再也沒有回過一次家。他化名“李海濤”,和女友在廣東做生意。去年,在一次被警方盤查身份證時,因為形跡可疑,被帶回派出所,隨后,他坦白了自己的真實姓名,警方確認其為網上在逃人員,并將其刑事拘留。
“太累了,我不想躲了。”鄒新宇稱。
據了解,該案的另一嫌疑人劉某仍在逃,池某因另一起案件,已被法院判刑,目前在服刑。
該案未當庭宣判。
案情回放
“嫖資糾紛”引發命案
昨天庭審時,鄒新宇稱,1999年,17歲的他來到北京。經老鄉介紹,他與劉某、池某等人一起在朝陽區安家樓一帶組織賣淫。他和池某經營著一個賣淫團伙,劉某則自己管一個賣淫團伙。“我的工作就是看著那些站街的女孩。”鄒新宇稱,池某每個月給他3000元的工資。
鄒新宇交代,事發當晚,他和池某在某夜總會參加朋友的生日會,期間劉某給池某打來電話,讓他們幫個忙。
池某曾出證稱,當時,劉在電話中說“一個開黑車的,嫖了不給錢,去教訓他一下”。此說法得到多名證人證實。
鄒新宇回憶,他們三人來到夜總會附近的一條胡同,前面停著一輛面包車。劉某最先沖上去,揪住司機孫某的頭發,將其拖拽下車,接著幾人一起上前對孫某進行一陣毆打。幾分鐘后,三人將孫某抬上面包車,開車離開。
“我心里很慌,摸了一下他的前胸,好像還有氣。”鄒新宇稱,他問“送醫院嗎?”池某說“讓他自生自滅吧!”
另據了解,當時,天下著大雪,三人行車一小時后,將孫某尸體及其面包車拋棄。(記者朱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