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專門尋找按摩女“減壓” 自稱殺手搶劫財物
《成都商報》消息 35歲的黃某是夾江縣人,在成都一家公司工作。黃某已經結婚,還有兩個女兒。今年4月13日,民警突然出現在黃某供職的公司,將其帶走。
原來,不久前一名周姓按摩女到公安機關報案,稱在4月8日晚上8點過,自己在位于大石西路的一個無名按摩店上班,一名男子給了老板120元錢后,將她帶走。男子駕駛一輛微型面包車,東拐西拐后將車停在偏僻、昏暗的街邊。他突然變得很兇,拿出槍(后確定為仿真槍)和折疊刀威脅稱他是“職業殺手”,并揚言“ 特別恨你們這種女人,已經殺過很多小姐了”。周某不敢反抗,只得順從了男子提出的變態性要求。隨后,男子搶走她一部750元的手機和112元錢。
經偵查,警方將嫌疑目標鎖定在黃某身上。隨后,民警又在石人西街、雙順路等地的按摩店調查。不久后,又有兩名按摩女小鐘和小魏報警,稱分別在1月和3月的某天晚上,有一名男子在按摩店將其帶出。兩人均稱,男子莫名其妙就對自己進行毆打、并提出變態性要求,嫖宿之后又拿出仿真槍等威脅,并搶走價值共1700元的手機兩部。
當庭翻供 稱仿真手槍是孩子玩具
黃某中等身材,膚色偏黑,昨日一上庭便向審判法官鞠躬,顯得很有禮貌。雖然在警方的多次供述都與受害人所稱一致,但在昨日的庭審中,黃某卻當庭翻供了。“我承認搶了周某的手機,但前兩次只能算是盜竊。”他說,自己是趁小鐘在衛生間時偷拿了她的手機,而小魏的手機是她交給自己送去維修的,后來自己有事沒有還給對方。他否認持仿真手槍和折疊刀進行威脅。“仿真槍是我孩子的玩具。”他表示。
庭上,辯護律師還出示了一份黃某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稱黃的妻子沒有工作,有兩個女兒,大女兒身有殘疾,黃某是一家人唯一的經濟來源。
自稱壓力大 想報復女人
“當時我和妻子就女兒治病的事發生爭吵,加上工作上又出錯,壓力很大。”黃某向法官說,自己心情不好喝了酒后,才萌生找按摩女的念頭。但當記者詢問是否3次犯罪都是因心情不好時,他沉默良久后拒絕回答。
據黃某在檢方的交代,他之所以要這么做是因為以前吃過女人的虧,一直想報復女人,他心里有陰影,就想對女人施暴。搶走按摩女們的手機,則是想讓女人感受到被傷害的痛苦,也是防止她們報警。談到妻子,黃某說每次完事后會覺得對不起老婆,但心里的仇恨越來越強烈,又忍不住再去干。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