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網店不怕“實名制” 就怕“收費制”
昨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公布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全文)。從今年7月1日起,個人開網店將實行“實名制”,需提交姓名、地址真實信息,但并不強制要求必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辦法》首次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全部過程和各個環節進行了規范,涉及市場準入、商品準入、交易信息、交易合同、交易憑據、交易競爭、注冊商標專用權和企業名稱權等權利的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權益保護等多方面。(《每日經濟新聞》6月2日)
網絡交易的虛擬性,的確增大了“網購”的風險,現實中,消費者在網絡上購物最終卻發現貨不對板的也不在少數。從這個角度來看,加強對于網絡商品交易的管理,當然不無必要。假如個人網上開店必須以實名注冊,無疑將極大的消除網購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網購消費者的權益也將有望獲得更有效的保障。
網店“實名制”的好處其實不言而喻,有了“實名制”,網店當然不能再拿虛擬的網絡當作擋箭牌,面對網絡交易的貓膩甚至侵權現象,網店店主們至少無法安然無恙的隱身幕后。不過,隨著網購的普及與規范,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的實名制等網店管理辦法,其實與現實中購物網站中執行的規定并無不同。那么,何以工商總局出臺并無太多新意的網店管理辦法,依舊引發了網購市場的種種擔憂呢?
事實上,對于網店而言,“實名制”其實并不可怕,但是,當實名制有了工商部門介入,工商注冊會不會收取費用,后續會否對網店進行征稅,恐怕絕非杞人憂天,而這一切當然不可避免會增加網店的經營成本。不難設想,如果對于網店實名制管理的結果竟然是抬高了經營者的成本,甚至最終讓網購消費者為之埋單的話,恐怕多少有違網絡交易管理的本意。不僅如此,增加的經營成本毫無疑問將提高網店的門檻,甚至極有可能人為的造成網店的洗牌,一些原本正規經營的小本網店也極有可能因此而陷入虧本的尷尬境地,工商總局領銜的網店“實名制”殃及網店中的小本經營者,恐將難以避免。
此外,對于網購交易的管理,假如僅僅拘泥于“實名制”這一形式,顯然還不夠務實,有了“實名制”,消費者維權其實未必就能輕而易舉。從這個角度來看,管理網購交易,其實更應跳出傳統工商管理的注冊收費模式,而更應注重于網購交易流程,消費者投訴的監管與處理上。
一言以蔽之,網店實名制不可怕,可怕的是實名制成為收費的堂皇借口。因此,如何確保實名制不增加網店經營者的成本,如何防范工商版“實名制”背后的收費沖動,的確是維系網購健康生態的一個必要前提。
(吳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