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亮點綜述
近年來,黔東南州兩級法院緊緊圍繞黨的工作大局,緊緊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準確把握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能動司法、和諧司法理念,不斷推進和完善工作體制和司法改革,結合黔東南民族地區的特點,創新工作思路,各項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其中和諧司法暨調解工作因成效突出被寫入中共黔東南州委第九次代表大會報告文件,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肯定。
一、結合民族地區的司法需求,不斷強化能動司法、和諧司法理念。
黔東南是少數民族地區,鄉風民俗文化濃厚,民俗規范由來已久,因此,人們的法律意識相對不強,法制觀念相對淡薄。黔東南州中級法院黨組結合實際,克服就案辦案、單純辦案的陳舊思想,開展了從被動司法向能動司法、從案結了事到案結事好兩個轉變的一系列活動。通過對正反典型案例的深刻剖析,全州法院能動司法、和諧司法理念進一步得到提高,機械、片面司法問題明顯改變,服務大局意識得到加強。2008年以來,州中級法院先后制定了《關于公正司法保民生促和諧的意見》、《關于雪凝災害適用法律的指導意見》、《關于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指導性文件,切實加強對基層法院服務工作大局的指導和對雪凝災害、金融危機法律適用問題的研究,為全州“保民生、保穩定、保增長”的工作大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不斷提高服判息訴率。
在刑事訴訟中,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如劍河、三穗、臺江等縣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調解率達80%以上。2011年全州審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146 件,調解136 件,實際兌現136件,調解和實際兌現率分別為93.15%、93.15%。在民商事審判中,在堅持自愿、合法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邀請當地德高望重的寨佬、款首參與調解等措施,2009、2010、2011年調撤率分別為76.32%、82.47%和76.73%,調撤率連續三年排名前省第一。不斷完善行政案件協調機制,努力通過協調方式化解行政爭議,在最大限度地化解糾紛的同時,促進官民關系的和諧。2010年、2011年行政一審案件協調率分別為66.67%和48.02 %。加強執行工作的規范管理,充分發揮執行工作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的機制優勢,完善和創新交叉執行、提級執行、聯合執行等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執行和解率和實際兌現率,2010年、2011年執行和解率分別為51.19%和44.92%。
三、堅持寬嚴相濟,服務和保障民生,彰顯司法的人文關懷。
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強與公訴機關的協調配合,積極推進量刑規范化改革,繼續推行職務犯罪緩免刑報備制,職務犯罪的免緩率從2008年的71.67%下降到2010年的21.51%。堅持緩刑判前社會危害性考察和判后跟蹤回訪制度,全州法院判前考察率和判后回訪率達90%以上。積極探索破解刑事附帶民事執行難題,加強與檢察、公安、監獄等機關協作,出臺了《關于在辦理減刑、假釋工作中加強罪犯財產刑及附帶民事賠償執行情況考察的意見》、《減刑假釋聽證辦法》和《減刑假釋實施細則》等制度,既規范減刑假釋案件的辦理,又提高財產刑和附帶民事賠償的執行率,從源頭上化解了執行難。僅2010年,在987名負有民事賠償或財產刑的減刑罪犯中,就有342名罪犯主動履行附帶民事賠償和財產刑的賠償義務,金額達117萬元。積極完善便民訴訟措施,實行法庭直接立案,在行政村設立掛牌巡回審理點,繼續擴大“巡回辦案”、“集市辦案”、“現場辦案”等靈活的辦案方式,不斷強化服務意識,規范立案信訪工作,認真落實司法救助的各項措施,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實行減緩免訴訟費用,確保人人打得起官司。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案件審理執行質效。
近年來,全州兩級法院加強審判流程管理,不斷探索符合司法規律的工作目標績效考核機制。將人均結案數、調解撤訴率、執行兌現率、判后上訴或申訴率、上訴改判和發回重審率等作為考核指標,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獎懲辦法;實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大審判責任追究力度,強化法官責任意識。積極探索快審快結的辦案方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訴訟需求。一是建立案結事好關鍵指標排名通報機制。中級法院對各基層法院收案數、結案數、調撤率、發改率、申訴率等關鍵指標進行排名通報,并將通報抄送各縣四大班子主要領導及政法委,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通報主要審判指標,組織先進單位介紹經驗,落后單位現場表態,從而形成了“你追我趕、不甘落后、奮勇爭先”的良好工作氛圍。二是完善審判質量評估機制。州法院制定并實施了《關于對基層法院案件進行質量評查的實施辦法》,每年州法院相關的審判庭必須對其對口的基層法院業務部門加強指導,對辦理的案件開展案件質量檢查。三是完善訴調對接機制。以快立、快審、快調、快結、快執為著力點,加大適用簡易程序,積極探索普通程序簡便審改革,提高審判效率,縮短辦案周期,降低訴訟成本。四是建立案件發回改判評查機制。各基層法院被改判發回的案件,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要逐案進行評查,提出評查意見向中級法院反饋;中級法院被高級法院改判發回的案件,中級法院審判委員會也要聽取案件承辦人對發回改判意見,落實相關責任。五是建立均衡結案機制。為確保案件收結案平衡,促進案件快審快結,防止案件超審限,全州兩級法院普遍對案件開展了流程管理工作,對案件流程及其審限進行跟蹤監督,對臨界審限案件進行提示、催辦,對超期案件進行查因、問責(主要是績效責任),真正發揮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提示、預警、催辦”作用。六是建立對下級法院的業務指導機制。為統一執法標準,方便當事人訴訟,防范訴訟風險,結合我州的審判實踐制定了審理民商事案件的指導性文件《審理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規范》,實現了司法的統一。
五、切實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服務大局的司法能力。
全州法院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切實加強隊伍建設。一是按照以黨建帶隊建的工作思路,不斷加強機關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不斷探索激勵共產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徑。扎實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在認真做好“爭先創優”、“四幫四促”、“千名干部下基層”等活動的同時,結合實際開展了“首屆十佳法官”評比、“司法警察大比武”、“慶祝建黨90周年文藝匯演”、“和諧司法、情暖萬家”攝影展等活動,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三個文藝節目參加省法院匯演,一個文藝節目被最高法院評為一等獎,黨建活動受到了上級法院和當地黨委的充分肯定。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完善培訓制度,制定了全州法院干部隊伍建設五年工作規劃,把法官任職、晉級、續職資格培訓、公務員教育培訓、學歷教育培訓、上級法院組織的業務培訓和本單位自己組織的培訓有機結合起來,從目標管理考核、政策激勵、師資引進、工學矛盾調節、培訓經費保障等方面積極探索,為法官業務培訓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保障。三是突出學歷教育和高端培訓,通過與貴州民族學院共同開設本科班、與貴州大學共同開設攻碩考前輔導班、與國家法官學院開設骨干業務培訓班等措施,全州法院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達到了69.2%,碩士研究生比例逐年提升并形成制度,從2010年開始,每年選送一批法官參加研究生學歷教育培訓。四是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全州法院結合“三個建設年”活動,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五個嚴禁”,并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2011年共立案調查案件10件,其中經核查有8件失實,2件屬實,對屬實的2件都作誡勉談話處理。認真開展司法廉潔教育活動,增強干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能力。切實抓好領導干部的廉政建設,嚴格遵守黨規黨紀和有關廉潔從政的規定,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努力筑牢思想防線,進一步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通過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全州法院先后涌現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省優秀法院、全省優秀法官等一大批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州中級法院也被評為全省五五普法先進集體、榮獲全州“三力”建設先進單位,全州州直機關目標考核進步獎、創新獎。
六、夯實基層基礎建設,為審判工作提供堅實保障。
(一)加強基礎建設,努力提高科技應用水平。一是加強三級網絡建設與應用,積極協調四級聯網工作,全州法院信息化應用水平得到提高。二是認真落實建立240個巡回辦案點工作,按照掛牌、定點、有人的要求,將巡回辦案點規范化,進一步落實便民措施。三是加強人民法庭建設,全州法院已有32個基層人民法庭先后投入建設,18個法庭先后搬遷新辦公樓。在新一輪“兩庭”建設項目申報工作中,我州法院已申報新建審判法庭項目3個,改、擴建法庭項目16個。對西江、肇興等27個新增人民法庭實現了掛牌上班,各基層法院將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安心基層工作的干警選派到人民法庭,基層基礎工作得到了加強。四是做好警車集中整治、機關安全保衛和辦案安全防范工作,通過現場督查,全州法院機關安保工作得到普遍加強。
(二)加強宣傳工作,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強司法活動的宣傳,注意社會輿論對司法工作的宣傳導向,主動利用輿論為司法被社會理解、支持、信賴服務;在積極利用外界媒體對法院的司法工作進行主動報道宣傳的同時,充分利用中級法院外網的平臺進行報道宣傳,提高法院自身的知名度和公信力。2011年,全州法院共在州級以上媒體刊登各類宣傳稿件1320條,州中級法院與州電視臺聯合制作舉案說法節目 26期,在報社開辟了《深化和諧司法、實現案結事好》專欄,發布專欄信息141 條,成立了網絡輿情領導小組,積極開展網絡輿情監控工作,有效應對網絡輿情事件,積極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