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犯罪取保住院 法院下鄉床頭開庭
本港訊 (顧業成 蔣元章)近日,榕江法院將法庭搬到寨蒿衛生院,審理一起老年人犯失火罪案件,不但確保案件及時審結,而且還收到被告人服判、社會反響良好的效果。
該案被告人叫楊某某,現年73歲,系榕江縣寨蒿鎮農民,因涉嫌失火犯罪被依法逮捕,被告人因病取保候審后一直在寨蒿醫院住院治療。為了便于被告人參加訴訟,保護其合法權益,8月4日,榕江法院刑庭合議庭成員及公訴人深入被告人住院處,在征得被告人及其家屬的同意后,讓被告人一邊輸液一邊接受審判,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簡易審的方法及時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僅用三十分鐘就審理結束。
根據被告人是過失犯罪且已經與受害人達成了賠償協議,認罪態度較好的具體事實,法院當庭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適用緩刑。閉庭后,被告人及其家屬感謝法院在執行法律上的人性化,被告人表示服判。旁聽群眾也稱贊法院這種做法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