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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紀委市監委辦公室《關于開設 " 曝光臺 " 欄目的工作方案》要求,為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對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問題的整治力度,現擬選我市近期查處的 3 起民生領域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一、七星關區鴨池鎮甘海子村黨支部原書記查艷,村警務助理、村務(民生)監督委員會主任范賢倫違紀違法問題。2017 年 8 月,鴨池鎮甘海子村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同年 11 月,合作社收支轉由范賢倫負責。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范賢倫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合作社資金,用于營利活動和借貸給他人使用,將合作社資金產生的利息用于合作社人員集體就餐。
截至 2019 年 7 月,范賢倫所挪用款項已陸續歸還。查艷作為時任甘海子村黨支部書記、甘海子村合作社社長,對甘海子村合作社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導致合作社資金被挪用,同時,違規安排合作社資金產生的利息用于集體消費。2021 年 4 月,查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范賢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黔西市甘棠鎮同心村村委會副主任王紅違紀問題。2016 年 1 月以來,王紅接管黔西市甘堂鎮同心村公墓山財務管理工作后,以 " 報賬麻煩 " 為由,在甘棠鎮有關領導多次要求的情況下,仍未將其收到的同心村公墓山管理費存入甘棠鎮財政分局統一核算管理,而是存入自己的私人賬戶。
其后私自挪用 1400 元給群眾墊付社保金,挪用 37582.56 元償還個人銀行貸款,直到甘棠鎮紀委開展村級資產清查專項監督后,王紅才于 2020 年 2 月將同心村公墓山管理費共計 59300 元存入甘棠鎮財政分局賬戶。2021 年 6 月,王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大方縣大山鄉柿樹村黨支部書記劉順賢違紀問題。大方縣大山鄉柿樹村黨支部書記劉順賢因曾在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工作中與低保戶劉某某等 3 人發生爭執,在 2020 年 4 月的農村低保提標核查工作中,私自將劉某某等 3 戶 7 人的家庭人均純收入改填為高于 2020 年農村低保標準,致使以上 3 戶的低保待遇被取消;
2020 年 7 月,大山鄉社事辦下撥農村低保季節性缺糧戶救助糧 72 包給柿樹村。劉順賢扣下了其中 5 戶的救助糧共 5 包,4 包發放給原已確定名單上沒有的困難戶,1 包用于柿樹村食堂。2021 年 6 月,劉順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某某等 3 戶農戶的低保待遇已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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