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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黎平縣公安局德鳳派出所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件,有力打擊了惡意騷擾、濫打110和謊報警情等違法行為。
9月25日,德鳳派出所接到楊某報警,稱其兩歲的女兒楊某琪在黎平縣中醫院門口被一名叫吳某杰的男子強行抱走并乘車離開。接警后,德鳳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通過調取周邊視頻監控,走訪附近群眾等方式開展調查分析工作,并及時將情況通報縣局刑偵大隊。
經過民警認真細致的梳理及分析現場情況,發現楊某報警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在民警耐心的工作下,楊某如實供述了其想通過報假警的方式讓公安機關幫助尋找一名叫吳某杰的男子,女兒楊某琪與妻子在浙江,并未被他人抱走。
楊某報警情況不屬實,系謊報警情,涉嫌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黎平縣公安局依法對楊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200元。
警方提醒:謊報警情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群眾得不到及時救助。對于謊報警情、案情或無故撥打報警電話等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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