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感謝縣司法局和司法所的同志對我的關心,如果沒有你們的幫助,我可能就是破罐子破摔,不會有今天……”這是貧困戶社區矯正對象吳某含淚對
黎平縣永從鎮司法所工作人員說的肺俯之言。
吳某,2011年12月31日因犯盜竊、破壞電力設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2019年12月6日被裁定假釋,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吳某出監后,在生活和心理的雙重壓力下,一度思想消極。永從鎮司法所工作人員針對吳某的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分析,制定針對性的矯正方案。首先,為使吳某掌握一技之長,司法所推薦其參加駕校駕駛培訓,并協調扶貧部門解決吳某的駕駛培訓費用;其次,針對吳某想擴大家庭養羊基地項目,司法所積極協調當地農商銀行幫助吳某解決資金問題,現吳某家的山羊養殖由20只發展到60只的產業規模。在永從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耐心疏導和幫扶下,吳某的生活得以保障,重拾了對生活的信心,吳某表示將努力勞動,遵紀守法,絕不辜負黨和政府的關懷。
這只是
黎平縣
社區矯正幫扶的一個縮影。近年來,黎平縣司法局按照“銜接好、監管好、引導好”的工作思路,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因人施矯,積極探索“分類管理+集中教育+個別矯治+幫困扶助”的工作模式,采取行為矯正與情感矯正相結合的方法,加強與扶貧、市監、民政、人社、財政等部門的聯系溝通,積極協助指導
社區矯正對象就業、貸款、發展產業、落實責任田等幫扶救助措施,讓社區矯正對象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心和幫助,讓他們體會到人間的真情,啟發他們感悟人身的價值,勇于面對困難,積極接受監管,盡可能消除重新違法犯罪隱患。2020年來,為25名社區矯正對象落實了低保,提供勞動技能培訓40人次,幫助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就業33人次,社區矯正對象無脫管、漏管和參與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案件,為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基礎。 (余德炎 蘭榮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