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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新化鄉林業站接到新化寨村熱心群眾的電話,稱其救了一只疑似“貓頭鷹”的怪鳥,鄉林業站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經初步確認該鳥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猴面鷹,是貓頭鷹的一種,臉似猴臉,因此而得名。

據了解,該幼鳥在7月2早上飛落到大樹下,因個頭較小,身體虛弱,擔心其在野外無法生存,為防止幼鳥被撞傷,他及時將幼鳥細心保護了起來,并第一時間報告了鄉林業站。
經過工作人員仔細檢查核對,該鳥精神狀況良好,可自己進食,具備野外生存能力,報請森林公安局批準后,對其實施野外放生。

據林業站負責人劉見向介紹,這只猴面鷹,學名為草鸮,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因喜棲山洞、谷倉等處,以鼠類、蛙、蛇、鳥卵等為食,對控制鼠害有積極作用。據悉,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正式實施以來,新化鄉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社會宣傳,收到了較好的效果,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得到了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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