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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上旬,丹寨縣公安局陸續接到多名受害人報警稱:其銀行資金被他人利用支付寶賬號偷偷轉走,共計涉案金額高達10萬余元。

▲嫌疑人在退贓
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干警力開展案件偵查工作。經民警偵查發現2月1日14時,受害人王某某的支付寶賬號被人轉賬1元,其中金額進入李某某的支付寶賬號中;2月2日凌晨,受害人王某某的銀行存款被支付寶賬號分3次轉走 13500 元。
李某某具有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傳喚李某某,經了解發現,李某某完全不懂支付寶,犯罪嫌疑人另有其人。民警繼續展開偵查,發現李某某支付寶賬號與陳某某支付寶賬號進行多次資金轉移,李某某疑似被陳某某所利用,陳某某具有重大嫌疑作案。
3月10日,民警將陳某某傳喚到案。經審訊,陳某某供認其利用李某某的身份信息注冊支付寶賬號并長期使用的違法犯規事實,但否認盜竊他人銀行存款。經民警對其進行普及法律相關知識和實施心理戰術,陳某某終于認識到嚴重性,如實的供述犯罪事實真相。
陳某某(男,24歲,丹寨縣興仁鎮夭壩村人),其利用其在移動營業廳業務窗口辦理業務的便利,以各種借口騙取受害人身份信息,利用受害人不懂支付寶的弱點,用受害人手機注冊支付寶并騙取驗證碼,并私自綁定受害人銀行卡到支付寶賬號上,然后對受害人的銀行存款實施盜竊。
2019年12月至今年 3 月,陳某某利用同一手段,共盜竊 7 人銀行存款 10 萬余元人民幣。
3月13日,陳某某在其家人的幫助下,已退還全部贓款,被盜資金全部追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已被取保候審,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龔冰 潘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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