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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助推脫貧攻堅,城鄉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戶籍地或居住地參加養老保險。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繳費負擔,統一參保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從2019年1月1日起,參保單位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繳費比例,每月以本單位參保職工的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為穩定繳費方式,養老保險費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征收。
同時加強對各地結余基金監管;實施全省養老保險數據省級集中管理;實施基金缺口責任分級分擔及考核獎懲辦法。
根據要求,貴州省人民政府進一步明確了全省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部門的職能職責以及分工,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確保完善規范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基金支出實現全程電子化管理,確保全省降費減負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從7月1日起,全省統一啟動實施省級統收統支,將各地的“本地通”升級為全省的“黔中游”,通過“互聯網+經辦服務”零距離連線服務群眾,運用大數據比對分析,加強事中事后風險防控,基本實現養老保險業務全省通查和部分業務全省通辦,進一步提升企業和群眾參保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孫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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