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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貴陽治療期間,該美容院共支出費用3500元,消費者吳女士自己支出治療、護理、交通、誤工等費用近20000元。
5月28日,經榕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調查查實,執法人員認為侵害他人身體權、健康權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損失以及康復治療的合理費用,由于美容院的過錯導致損害后果,故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在執法人員兩次組織雙方調解,最后達成協議,美容院一次性賠償吳女士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損失以及康復治療費40000元,此后雙方不再有任何糾葛。(袁仁坤)

美容院負責人通過微信轉賬方式進行支付
消費提醒:撥火罐存在安全隱患,消費者應當謹慎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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