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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榕江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楊某雄等6人涉嫌惡勢力集團犯罪一案,并當庭宣判楊某雄等六被告人犯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對楊某雄、王某甲并處罰金。
2016年以來,被告人楊某雄糾集被告人王某甲、楊某兵、王某乙、吳某軍、楊某等人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盤踞于榕江縣城。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為謀取不法利益,以安排同村閑散無業人員就業為由,多次到榕江縣城各娛樂場所爭奪“看場子”,試圖收取保護費,收取未果則對娛樂場所采取無事生非、強拿硬要、任意損毀財物等手段進行滋擾,嚴重影響娛樂行業的正常經營。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還多次以恐嚇、威脅等軟暴力手段在榕江縣城的娛樂服務場所收取保護費,爭強斗狠,聚眾造勢、吃“霸王餐”、任意損毀財物、隨意毆打他人。該集團成員為尋仇,還公然持鋼管、刀具、槍支等兇器,在公共場所隨意砍傷他人,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進一步提升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知曉率,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群眾、人民陪審員和相關單位干部職工,以及媒體記者等200余人參加該案的庭審旁聽。(王道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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