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近日,貴州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根據工作實際和專利事業發展的需要,對原《貴州省專利申請資助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修改,印發了新的《貴州省專利資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
據悉,《辦法》將進一步鼓勵發明創造,推動創新成果申請專利保護,促進知識產權運用,規范貴州省專利資助工作。
《辦法》的主要修改內容有三個方面:一是取消PCT申請受理階段資助,通過PCT或其他途徑向國外申請的發明專利,在國際階段不再給予資助,國家階段及授權后的資助不變;二是規范貫標資助條件,對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實施單位、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3件(含3件,不包括受讓取得的專利)以上的企業、高校和科研組織以及在貴州省登記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不含分支機構)開展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給予資助,同時還取消了對貫標輔導機構的資助、增加了對貫標重復資助的限制;三是減少資助材料,完善資助程序,將凡是可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的材料,如專利證書、企業營業執照等,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減輕當事人不必要的麻煩和負擔,提高服務質量。
《辦法》的制定,旨在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精神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在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若干意見》決策部署,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專利申請質量的若干意見》關于優化專利資助政策、提升專利質量的相關精神。《辦法》的制定將切實解決貴州省專利資助政策目前存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資助沒有任何條件、資助程序過于復雜等突出問題,有效提升創新主體知識產權意識,更好地規范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與使用行為,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同時,將貫徹落實“放管服”的相關精神,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眾辦理資助事項,讓數據“多跑路”,讓人民群眾少跑路。(金妮)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