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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低價攬團,拿高額購物回扣;購物店商品價格虛高,售價的50%-90%作回扣給旅行社;導游誘騙、欺詐游客消費,甚至辱罵或毆打游客……云南旅游亂象頻發,“零負團費”“購物陷阱”“打罵游客”已成痼疾頑癥。
27日,云南推出“史上最嚴”整治措施,試圖從根源解決旅游市場亂象,引發社會廣泛期待。“云南藥方”如何祛除上述旅游頑癥?“中國網事”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
頑癥之一:零負團費——旅游業“百病之源”
【癥狀描述】“網上報的云南10天9晚游,團費1980元。以為撿了便宜,哪知道購物占了大部分時間,景點游玩的時間很短。”寧夏游客趙先生說,他去年8月到云南旅游,團費雖然便宜,但買玉石和茶葉花了近萬元。
在“零負團費”的模式下,旅行社以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接團,靠購物回扣彌補虧空并獲取利潤。數據顯示,2016年云南旅行社接待團隊游客2731萬人次,其中95%以上為零負團費。
【病根剖析】目前許多旅行社競爭拼的是游客數量而非質量。為了追求數量,打價格戰是最奏效的方法,因此“低價惡性競爭、高額購物回扣”的畸形經營模式普遍存在。低價競爭導致正價團難以生存,形成“劣幣驅逐良幣”。
云南省副省長陳舜直言,不合理低價游問題突出且整治難度大。近年來,雖然云南開展了多次專項整治行動,但沒有真正斬斷利益鏈條,打破市場潛規則,徹底扭轉畸形經營模式,因此收效甚微,往往整治后又出現反彈。
【對癥下藥】針對“零負團費”,云南以最嚴厲的措施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禁止旅行社發布、銷售“不合理低價游”產品和接待相關團隊,對違反規定的旅行社進行停業整頓,對整頓后再犯的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實行新的旅游標準合同,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購物附加條款;建立旅行社“黑名單”制度。
隨著“不合理低價游”模式被打破,云南旅游報價可能會升高,短期內團隊游客人數和收入可能會下滑。對此,云南省省長阮成發態度堅決:“我們痛下決心、在所不惜,寧可不要旅游人數和旅游收入增長,也要徹底整治。”
頑癥之二:購物陷阱——價格虛高、欺詐消費
【癥狀描述】花了1萬元買的黃龍玉貔貅和手鐲,經懂行人士鑒定其實只值2000元;5000元買的翡翠,經鑒定最多值400元……在一些網站的留言欄中充斥著此類投訴。
某網站發布的信息顯示,去年旅游投訴平臺收到投訴1398件;涉及各省區市729件,其中云南305件,比例高達41.8%,明顯高于其他省區市。據統計分析,85%的投訴由低價游和旅游購物引發。
【病根剖析】在旅游購物領域,購物店向旅行社和導游司機支付高額回扣來招攬游客,導游司機通過收取回扣來維持利益,旅行社通過收取回扣來補貼價格競爭,購物店、旅行社、導游司機三方形成了灰色利益鏈條。
云南有關部門調查,在不合理低價游模式中,購物商店標價虛高,典型商品(如翡翠、銀器、藥材等)定價是進價的30倍以上,商品售價的50%-90%作為回扣返給旅行社,旅行社按一定比例給導游提成。云南特色旅游商品如翡翠等,議價空間比較大,游客專業知識有限,為購物陷阱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對癥下藥】針對價格虛高、欺詐消費等問題,云南力圖徹底斬斷旅游購物的灰色利益鏈條。取消旅游定點購物,將所有旅游購物企業納入普通商品零售企業統一監管。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防止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鏈條。嚴懲針對游客的欺詐銷售,包括“藥托”“酒托”等誘騙行為。
對此,云南地區的購物商店將迎來“陣痛期”,在新舊經營模式轉換、利益分配格局調整中,一部分購物企業可能成功轉型,一部分或將淘汰出局。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主任余繁認為,團隊游客僅占云南游客總數6.34%,旅游購物企業如果轉變經營模式、成功尋找新的出路,可以開創更大的市場空間。
頑癥之三:打罵游客——“開心游”變成“鬧心游”
【癥狀描述】“自云南行開始,當地導游就一直讓我們購物,說我們到云南旅游不買東西就是騙吃騙喝,就是沒有良心……”一名來自湖北的游客說,今年2月他到云南旅游,幾乎每天都要購物,沒少聽導游的惡言惡語。
近年來,云南導游打罵游客的事件時有發生。還有導游和司機因為游客購物“不達標”,把游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游客拍下導游打罵游客的視頻發到網上,每每引起輿論軒然大波,云南旅游形象“轟然坍塌”。
【病根剖析】“惡導游”是旅游市場畸形競爭的產物。當前,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范,多數導游不僅拿不到固定工資,在帶團前甚至還要交“份子錢”。導游只能依賴于游客購物、參加自費項目,從中獲取回扣。
于是,導游變成“導購”,游覽景點走馬觀花,誘導消費不遺余力。如果游客購物達不到一定額度,導游可能要“貼錢”,強制購物、惡語傷人便頻繁出現。陳舜表示:“在這個灰色利益鏈條上,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壞人。”
【對癥下藥】余繁介紹,針對導游服務質量問題,云南將建立全省導游管理平臺,把全省所有導游納入平臺進行實時動態監管;建立導游服務質量網上評價系統,評價結果作為導游星級評定的主要依據,公開導游考核評價結果;強化簽約導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導游合法權益。
針對地方政府對旅游亂象“不愿管、不敢管,管不了、管不好”等情況,云南省明確,州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旅游市場監管第一責任人。發生惡性旅游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
作者:伍曉陽 侯文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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