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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俗話說“天上不會掉餡餅”。近日,三穗法院就審結了一起男子因一時貪心惹出的信用卡詐騙案。法院以該男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據了解,該案被告人吳某某系貴州省黔西縣人,2010年至今一直在三穗做餐飲、洗腳城生意。2016年2月5日15時許,被告人吳某某到三穗縣農村商業銀行金穗支行ATM自動柜員機辦理轉賬業務時,發現被害人邊某某遺忘在該柜員機內的銀行卡。吳某某發現該卡內尚有余額人民幣70000多元,于是將該卡中的5萬元轉到自己的銀行賬戶上,并將該銀行卡從自動柜員機中取出拿走。當日18時許,作案心虛的被告人吳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實。鑒于吳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已全部退還所獲贓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袁雪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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