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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017年4月23日,在滬昆高速三穗收費站查獲一起無證駕駛,還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駕駛員將面15日以下臨行政拘留及2000元罰款的處罰。
當日下午,黔東南高速交警三穗大隊民警在三穗收費站進行例行檢查,15時10分左右,一輛貴H籍灰色本田轎車緩緩駛出收費站,正當民警對該車進行安全檢查時,駕駛員搖下車窗,一股濃濃的酒精氣味由車內散發出來,民警立即警覺,此駕駛員可能涉嫌酒后駕車。
當民警讓駕駛員出示駕照及行駛證件時,駕駛員龍某假裝在車上以及衣兜里翻來覆去的尋找,但結果還是沒有找到,并謊稱放在家里了,于是向民警出示了身份證件。
因駕駛員龍某身上散發出一股酒味,隨即民警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血液酒精濃度為48.4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駕駛員龍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系無證駕駛。
經駕駛員龍某自己交代,確實還沒有取得駕駛證件,因為昨天晚上跟朋友一起喝酒喝到凌晨兩點多,一直睡到今天早上12點才醒,吃了午飯后覺得醒酒清醒了,才由桐林鎮開車上三穗來,沒想到“酒氣”還沒散,還是被交警逮到了。
民警對駕駛員魯莽的行為進行嚴厲批評,沒有取得駕駛證就不能開車,更何況頭天還喝的爛醉,都還沒清醒,更不能如此膽大妄為全然不顧自身及他人安全!開車上高速公路,這是多么危險的事情!
駕駛員龍某必須對自己的魯莽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高速交警三穗大隊依法對其作出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罰款2000元并暫扣機動車的行政處罰。(楊遵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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