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你們作為環保整改工作的負責人,要從思想上提高認識,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對已經發現的問題,要嚴格按照標準迅速整改。同時,要不定期開展自檢、自查工作,確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進。”這是近日,榕江縣紀委和榕江縣委組織部在聯合約談因整改落實工作不力的各重要部門負責人上所強調。
自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貴州以來,為確保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榕江縣按照環境整治方案要求,及時成立責任追究組,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事項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不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責任人等情況進行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強化震懾。
截至目前,已完成對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林業局、縣農業局等8個單位8名負責人的約談工作。(賀俊 石松)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