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本網訊 6月15晚日上,黎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織組警力在城區開展酒后駕駛專項整治行動,晚上20時16分,一輛紅色小型轎車在城區五開南北路百塔橋路段被民警依法攔停,車上只有駕駛員一人,民警示意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沒想到一打開車窗民警便聞到一股酒味,駕駛員是一位30歲左右女子,持C1駕駛證,而且駕駛證還在實習期內。民警當場對駕駛員張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沒想到一測試下來,呼氣式試酒精檢測顯示80mg/100ml,正好是醉酒駕駛,民警開具了抽血強制強措施憑證,依法帶張某至醫院提取備注樣本,送往司法鑒定中心進行檢驗。


《機動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記12分,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的記錄的,注銷期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證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需注銷期最高準駕車型的駕駛資格。
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之中。(黎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宣傳中隊)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