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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微警長”,是轄區群眾對從江縣公安局丙妹派出所江東社區警長楊樂取的綽號,近日他卻當上了“鳥爸爸”......原來,群眾“撿”到一只貓頭鷹崽交到派出所,由于相關部門沒有條件救助,“微警長”就當起了“鳥爸爸”。
2017年5月19日20時30分,丙妹派出所來了兩男一女的90后,報稱在北上鼓樓廣場發現一只貓頭鷹崽,因為知道是二級保護動物,就帶來派出所請求救助。“微警長”接手后,三人沒有留下任何信息,向貓頭鷹崽揮揮手就離開了。“微警長”立即聯系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來到派出所,確認是一只貓頭鷹崽,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估計是因意外離開了媽媽,還不能飛和單獨生存,并說縣里沒有條件開展救助,請民警想辦法養它,到其能飛后再放歸自然。

群眾撿到的貓頭鷹崽

微警長在照顧貓頭鷹崽
面對這只萌萌的貓頭鷹崽,一向足智多謀的“微警長”,頓時感覺手足無措。經詢問“度娘”:野生貓頭鷹不會吃人喂的,必須用手掰開它的嘴,將肉(一般是瘦肉)送與它喉部,喂水用去掉針頭的注射器向嘴里注射,而且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未經許可,嚴禁人工訓養,“微警長”更加頭疼。
然而,沒辦法,“微警長”只好將貓頭鷹崽帶回家,試著用瘦肉喂它,或許是和“鳥爸爸”有緣,沒想到它居然吃了,“微警長”懸著的一顆心總算落了下來。
目前,“微警長”在盡力當好“鳥爸爸”,悉心照顧著貓頭鷹崽,滿心期待著它快快長大,早日展翅飛翔,重返大自然自由的生活……(張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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