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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2017年4月5日,在民警的不懈努力追逃下,兩名同案的尋釁滋事在逃嫌疑人在同一天到從江公安投案。
2017年2月4日,石某某(男,31歲,從江縣往洞鎮人)、賀某某(男,19歲,從江縣往洞鎮人)涉嫌伙同楊某某等人在往洞鎮一酒吧尋釁滋事。案發后,嫌疑人楊某某等人被抓獲歸案,嫌疑人石某某、賀某某分別外逃,其中石某某被列為在逃人員進行網上追逃。

規勸嫌疑人投案自首
從江公安治安大隊和往洞派出所民警積極開展追逃工作,多次到石某某、賀某某家中,對其親屬宣講法律知識和做思想勸導工作,督促其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民警耐心勸導,其家屬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勸其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當日,迫于公安機關追逃的強大壓力,分別逃至浙江和廣東打工的石某某、賀某某,先后到從江公安投案。
目前,賀某某、石某某已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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