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明確提出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即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在推進依法行政、制定重大決策、處置重大資產過程中,保證法律顧問發揮事前咨詢論證、事中審查把關和事后監督救濟的作用。
實際上,我省此項工作已走在全國前列。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將其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積極推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早在2004年4月,我省就在全國率先采取合署辦公的形式,在省政府法制辦加掛“省政府法律顧問室”牌子,設立法律事務處專門負責處理省政府法律顧問事務。2013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各部門設立法律顧問室。
此外,省政府法律顧問室還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背景,建立了貴州省政府法律顧問室法律專家人才庫,充實完善政府法律顧問人才隊伍。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室也采取以法制機構人員為主,聘請法學專家、律師為輔的方式,積極充實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隊伍。
機構隊伍健全的同時,我省也大力完善政府法律顧問相關制度規范,明確各級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職責及工作經費保障問題,還通過制定《辦理政府法律事務內部規程》、《法律專家咨詢委員工作規則》等制度對法律顧問事務辦理、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培訓、監督、考核等有關事項進一步作出規定。(鄒晨瑩)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